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
财税〔2018〕80号
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,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:
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,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(征)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18年7月27日
联系电话: | 18408015435 |
手机号码: | 13585874545 |
客服QQ: | 10187873 |
公司传真: | 13585874545 |
联系邮箱: | 10187873@qq.com |
公司地址: |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2号楼 |